HAF 202 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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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7-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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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R02,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,(1995年6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1995年修改),本规定自1995年10月1日起实施,本规定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,1引言,1.1 目的,1.1.1 研究堆的安全运行是以其选址、设计、建造、调试、运,行和管理均符合核安全要求为前提。本规定的内容主要涉及研究,堆的管理、调试、运行及退役等方面的安全问题,也包括有关的监,督管理要求及质量保证要求,1.1.2 本规定的重点放在研究堆运行必须满足的安全要求,上,而不论及如何去满足这些要求,1.1.3 本规定给出了关于研究堆安全运行的基本要求和建,议,强调的是监督和管理问题。本规定还就与运行有关的组织机,构方面的问题提供一些指导和资料,1.1.4 反应堆运行管理机构和运行人员还必须注重安全文,化。本规定要求:反应堆运行管理机构应充分注意运行安全;划清,职责范围、建立明确的联系渠道和授权;制订运行人员严格遵守的,运行规程;实施审评和监查以及人员的培训和再培训,1J.5上述要求的目的是要保证研究堆运行过程中不使公,众和工作人员受到过量的辐射危害,324 研究堆系列,1.2 范围,1.2.1 本规定的要求和建议必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应用,于一切研究堆的运行,同时考虑该研究堆的特定设计和运行情况,1.2.2 本规定中“研究堆"一词包括反应堆堆芯》实验装置*,以及反应堆厂址内的与反应堆或实验装置有关的一切其它设施,2安全运行的责任,2.1 主管部门,2.1.1 研究堆的主管部门对研究堆的安全运行负有领导责,任,2.2 营运单位,2.2.1 营运单位必须对研究堆的安全负全面责任,确保:,(1)设计能使反应堆安全运行,并且反应堆是按照已批准的设,计建造的;,(2)编写安全分析报告,并及时更新;,(3)调试过程证明设计要求已得到满足,反应堆可按设计运,行;,(4)制订并实施辐射防护大纲;,(5)建立并实施应急计划;,(6)研究堆由合格的和有经验的人员按照安全要求进行运行,和维护;,(7)适当培训对安全运行负有责任的人员,制定、实施和及时,更新培训和再培训大纲,以及定期审查该大纲以检验其有效性;,(8)运行期间必要的设施和服务处于可用状态;,(9)将有关事故的资料,包括对这些事故的评价和拟采取的纠,正措施报送给国家核安全部门;,(10)在单位内部注重安全文化,以确保工作态度和运行条件,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325,有利于安全运行(参见1.1.4节);,(11)制订和实施合适的质量保证大纲;,(12)给予反应堆运行管理机构足够的权力和支持,以便有效,地执行其职务;,(13)研究堆按规程(见5.3节)运行和维修;,(14)运行经验,包括其他类似设施的运行经验,得到仔细的研,究*以便发现任何对安全有害的先兆或趋势,从而可在出现严重事,件之前采取纠正措施,并防止事件重复发生,2.2.2 -必须在营运单位内部建立一个安全咨询机构(如“安,全委员会”)以便在反应堆运行安全和有关实验安全方面向营运单,位提供咨询。该咨询机构的成员应是与研究堆设计和运行有关的,不同领域内的专家。该咨询机构的职能、权限、组成和受权调查的,范围必须以书面形式加以陈述*并且必须提交给国家核安全部门,2.3 反应堆运行管理机构,2.3.1 反应堆运行管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陈述运行,人员的职务、责任、必要的经验和培训要求,以及他们之间的联系,渠道。这些资料也可包括在运行总则中。对参与反应堆运行或使,用反应堆的其他人员(如技术辅助人员和实验员)也必须以书面形,式明确陈述他们的职务、责任和联系渠道,2.3.2 反应堆运行管理机构必须保证反应堆运行人员得到,使反应堆安全有效地运行所必须的培训和再培训I,并保证这种培,训和再培训得到适当的评价。必须针对运行状态和事故工况下要,遵守的规程进行充分的培训,2.3.3 尽管有独立的保健物理人员(见13.6节),运行人员,(如技术辅助人员和实验员)仍必须在保健物理方面得到适当的培,训I,2.3.4 在研究堆的各种运行状态下,必须规定保证安全运行,所需的各学科人员配备的最低要求。这要以工作人员的数目和需,要赋予的职责这两者来表示。任何时候都必须明确直接负责监督,326 研究堆系列,管理反应堆运行的人员。还必须规定处理事故工况所需的人员的,提供,2.3.5 反应堆运行管理机构必须定期审查研究堆的运行(包,括实验在内),并对所发现的一切问题采取适当的纠正行动。营运,单位应审查反应堆及实验装置的调试、运行、维修、监督和修改中,出现的重大安全问题,2.3.6 研究堆的运行和所做实验的详细计划必须事先制订,并得到反应堆运行管理机构的认可,2.4 运行人员,2.4 J 所需要的运行人员的人数和工种取决于反应堆的功,率水平、工作循环及用途。运行人员中应包括一名反应堆负责人、,若干名值长(根据需要确定)、若干名操纵员(根据需要确定)、维修,人员和辐射防护人员,2.4 .2反应堆操纵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核安全部门颁发的反,应堆操纵人员执照,2.4 .3任何一名反应堆操纵人员都必须拥有充分的职权使,用紧急停堆按钮(或等效装置),以便出于安全目的而使反应堆停,堆,3运行安全分析,3.1 营运单位须按要求编制安全分析报告,3.2 安全分析报告中用于证明设计合理性的资料还必须用,于确定运行限值和条件。运行规程和应急计划的编制也必须根据,安全分析报告的资料*必要时还必须根据其它分析的结果,3.3 安全分析报告必须包括足够的资料,以便使国家核安全,部门能对反应堆做出独立评价。安全分析报告应作为申请反应堆,运行执照的主要资料,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 327,3.4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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